第七百零七章 霸王餐? (第1/2页)
第七百零七章霸王餐?
骨云行走在江宁城中热闹的街道上,被两侧林立如云鳞次栉比的店铺酒肆看花了眼,她这一路行来,也引起不少行人侧目。?一来是她身着回纥人的劲装,与长裙如风的大唐女子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二来她眼窝深陷眉眼如画带有浓烈的异域风情,想要不引起路人的瞩目都不现实。
出了杨府,城中人就没几个认识她了。她不像是杨雪若本来就在城中具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知名度,也不像纪国和苏婳一样曾经公开抛头露面,很多人都记住了她们的面孔。她隐匿在李侗的队伍中,前番连望江楼上的盛会都懒得参与,所以她这张陌生的异族美貌面孔,骤然出现在城中,在第一时间引起了不少在街面上讨生活的小混混的垂涎三尺。
来江南行商的西域胡人很多,乃至遥远的波斯大食等国都有商团不远万里抵达。所以,异域女子在江宁城中其实也不算是多么罕见,但骨云不是一般的胡女,她的身材玲珑曼妙、姿容秀美风情,兼之个头很高,比大多数的大唐女子都要高出半头。像骨云这样的美女,走在这江宁城中,就是鹤立鸡群,回头率之高可想而知。
骨云慢慢走过去,偶尔将目光留恋停留在某些售卖新鲜玩意的摊位之前,她并没有注意,她的身后已经尾随上了三五个神色不轨的少年混混。这个年月,女子独自上街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像骨云这般出众的美人儿孤身一人而行,却绝对不多见啊。
骨云信步走来,在繁华的街面上逛了大半天,渐渐就觉得有些饥饿。黄昏时分,她信步走进一家酒肆,在伙计热情的招呼下,她也没有拒绝伙计的好意,随意让伙计推荐上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张胡饼和一壶酒,就开始享用起来。
骨云出身回纥,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作风粗犷,吃起东西来自然没有杨雪若和纪国这种天之骄女的优雅,况且她是真的饿了,从早上到现在,她真是滴水未进。她狼吞虎咽的样子,引起了店内不少食客的关注,那几个尾随过来的无赖少年也就混进店来。
“这胡女……饿死鬼托生的吗?”
“窈窕胡女,君子好逑……”
“滚,你阿娘的,你是哪门子的君子?要脸不?”
这些少年无赖围拢在一侧,嬉笑连声,打量着骨云。骨云忙着吃东西,也懒得理会这些人,其实她也没觉得被人盯着吃东西有什么不妥。况且,她也听不懂这些食客和小混混用江南软语说的语极快的话。
但吃完饭,伙计过来算账的时候,骨云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没有带钱。她虽然贵为回纥公主,但这大唐的钱财,她是分文没有的。这一路上,衣食住行都有李侗的人安排妥当,她也没有花钱的当口啊。
骨云掏了掏口袋,旋即涨红了脸。她身上带着的,只有自己的相当于护身武器的马鞭。马鞭的柄是纯金的。但这是磨延啜给她的信物,她总不能变卖了自己的回纥公主信物去换饭钱。
年方十**岁的青年伙计顿时有些不高兴了,没想到这异族美女竟然是一个吃霸王餐的。这年头,江宁城中人遵纪守法,除了少数地痞无赖,吃霸王餐赖账的几乎没有,不成想今日碰上一个。
“姑娘,一共一百六十八文,请付账!”伙计的声音变得有些冷漠起来。
骨云脸色更红,她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道:“伙计哥,我出门没有带钱,等我回去让人给你送来……”
伙计勃然大怒:“真是可笑!你没有钱来吃什么酒饭?看你姑娘家貌美如花,不成想却是赖账不还的人!赶紧付账,否则,休怪本店告官,将你抓进江宁郡守衙门的大牢!”
很多食客指指点点,哄笑成一团,看着热闹。骨云从小到大,还从未经历过这种当众围观被羞辱的场面,她婉约的柳眉一挑,怒道:“又不是不给你钱,你等我回去取钱来付账!”
骨云抓过自己的马鞭就要离去。在她的意识中,她是着急返回江宁郡王府或者杨家去取钱来付账,绝无半点逃逸的迹象。可在伙计眼里这显然是逃帐了。
伙计怒吼一声,旋即三四个五大三粗的伙计从后堂冲过来并包围过来,拦住了骨云的去路。
那几个少年无赖这才晃荡着身子舔着脸凑上来:“小娘子,没钱会账了?不要紧,哥几个帮你付账,可是你要陪哥几个喝酒玩耍哟!”
领头的这个少年无赖方脸圆额,眯缝着小眼睛,脸上挂着暧昧的笑容。
骨云柳眉倒竖,这些无赖竟然想要趁火打劫调戏于她,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回纥公主如何接受的了?她愤然怒视了少年无赖一眼,手里的马鞭在半空中炸响,没有任何迟疑,就抽了少年一鞭子。
啪!
马鞭重重抽打落在肩膀上,但旋即第二鞭又落了下来。少年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他的背上,衣衫被骨云抽裂,骨云用力极狠,这几鞭子下去,几乎要把沉湎于酒色的瘦弱少年给抽散架了。
酒肆的伙计没想到这胡女这么彪悍,不但赖账还动手打人,不过,这几个地痞小混混挨打,他们也乐得看热闹,索性避在后头,且看骨云手里的马鞭左右挥舞,将这几个小厮给抽打了一个死去活来。
酒肆中乱成了一锅粥,食客们一哄而散,却是拥堵在门口围观。而周遭的行人,也渐渐被吸引过来。
……
孔晟出城办事返回城里,他半靠在自己那辆招牌标志的豪华马车上闭目养神,思量着下一步如何推进土改新政和在江南各地办平民学堂的事儿,突然听到车外有喧闹声,就下意识地掀开车帘扫了一眼,就是这一眼,他忍不住眉头一皱,立即吩咐护卫马车前行的李彪李虎停下马车,查看动静。
本来孔晟之前是很少乘坐马车公然带护军出行的,但后来考虑到朝廷的威严法度,他作为朝廷一品郡王,自有出行的仪仗队伍,如果总是抛头露面纵马驰行,总是不妥、会授人以柄。越到了一定的高位上,就越加要接受规矩的束缚,这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比如说皇帝,微服出宫或者可以,但大多数时候,皇帝出宫都要摆驾出行,否则不合礼仪和法度。作为皇帝,没有几个会任由自己的性子来。哪怕是昏君,都有接受规矩礼法的自觉性。
孔晟看过去的时候,骨云正在路边这家小酒肆里大打出手。她手里的马鞭挥舞,沾者鬼哭狼嚎,那几个凑热闹来调戏她的少年无赖早就躺倒了一地,在地上被马鞭抽得痛不欲生,而那几个阻拦骨云离去的本店伙计,也被马鞭抽打得鼻青脸肿惨呼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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