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〇六章 侠女纳婿 (一) (第1/2页)
乌云如布帘,遮了半壁天空。另一半似也染上了污垢,不再湛蓝。可,偏偏在正中的黑白之际,绽现出着一抹鱼肚白,乌云缓进,又在进后消散,仿佛在做着对抗,迟迟无法使天空全然灰蒙。
空气中已有雨的味道,恰如心痛,来得突然,走得莫名其妙。没人知晓这场雨水何时会降下,但,徒步牵马的殇沫却着实感受着阵阵钝痛。
这痛,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感,却也能使人愁肠百结,固不可解。若不是守城官兵拦下了他,他大概会依从马儿的意愿,随便将他带到哪里,最终只要能喝上一壶酒便好。
京师重地,不可纵马飞奔。被官兵拦下马的他,也只能漫步在街头,成了马儿的向导。
他并不是一个好向导。至少,马儿能将他带回京师,他却将马儿带到了一家并不起眼的酒铺中。
酒铺是一间临街的房子,又在房子外搭起了布篷,布篷下有四张桌子,他就坐在最靠南的一张桌前。
虽说,酒铺中只有一个伙计,但,还是接过了殇沫手中的缰绳,将马系在了篷杆上。
“客官,您这马看上去就很健硕,别一会儿打起雷,惊到了您的马,再将我这铺子给掀了去…”
“掀去又何妨,我照价赔偿便是。”殇沫的马是一匹上好的雪花骢,《过洪泽湖》诗中所写的:“夜渡浅沙惊宿鸟,晓行柳岸雪花骢”也正是指的这种马。
雪花骢自然也不是殇沫的,他在出京师前,也只是从
“绣芙蓉”酒楼顺手骑走了一匹白马,哪会知晓白马是何品种。然,酒铺中的伙计,却知道。
像他这种常年在外经营铺子的人,就算没骑过,也定见过;就算没见过,也定听过。
再观殇沫的气质与穿着,他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肯定这匹白马就是那百闻一见的雪花骢。
像他这种铺子,通常来得是些歇脚、吃面的普通人。如今,来了个阔主,就算铺中没什么可招待的名酒佳肴,他也迫不及待地想要自夸一番,
“客官,我这铺中虽没什么好酒好菜,但,酒也是纯粮食酿的,素面也是磨细的面粉做的,保证经济实惠。”
“对了,素面中倒也能洒上肉沫,只是,洒上肉沫的素面要多加一个铜板。”殇沫似乎不在意素面中有无肉沫,对于一个只想喝酒的人来说,只要有酒就已足够,
“我只要酒,你铺中所有的酒。”伙计迟疑了片刻,来不及再次打量殇沫,便甩抹布在肩,吆喝道:“好嘞,客官,您稍等,酒马上到。”——以他的经验,但凡遇到如眼前这般的阔主,最好不要多打听,也最好不要紧盯着阔主一直看,否则就会有不可预料的灾难。
——他并不想有灾难,天灾躲不了,人祸还是可以避免的。于是,他真就将铺中的酒坛子都拿了过来,桌上放不下,他就开始往桌下摆,来来回回十多趟,终是无酒可拿,无坛子可搬。
“客官,您随意。若是想吃些面,再唤我便是。”这次,殇沫没有再理会铺中伙计,一个人一旦开始喝起酒来,大概也没心情再理会任何人。
面碗,不算是小碗。殇沫用面碗喝尽了三坛酒后,竟还是觉得面碗小了些,不怎么痛快。
索性,他从第四坛开始,就成了抱坛痛饮。一酒坛高举,直接顺脸倾下的场面,铺中伙计倒也不是没见过,他也挺佩服殇沫的酒量。
只不过,他也逐渐生出了几分担忧...——这客官不知是哪个府上的达官显贵,今日能到我这铺中喝酒应是顺道。
可,若是因顺道在此喝酒,喝出了什么岔子来,那这铺子就算全赔了出去,也是抵不了债的。
——要不要问问这客官从何而来,要到何处?倘若,能将他的行踪及时通报给他府上的人,暂不说能不能另得赏钱,至少能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想到这里的伙计,也在微微一笑间,凑上了殇沫,
“客官,您这酒量真是世间少有啊,不知客官是哪个府上的贵人,日后我也好给他人说道说道客官的海量啊。”殇沫没有侧眸,醉眼迷离间搭拉了两下眼皮,随后,打了个响响的酒嗝。
伙计见状,又笑道:“客官,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伤心事?憋着也是憋着,不如小的为您再炒上一碟花生米,只当是送给客官的。客官呢,就与小的随便说道几句,有些事啊,只要能说出来,就不会再如此伤心了。”殇沫突然停滞下手上的动作,片刻后,又猛然将怀中物拍在了桌子上,
“花生米我要了,银子你全拿去。”伙计惊眸下望,小心翼翼地拿起桌上的钱袋,还没打开钱袋,就已渐渐皱眉。
——钱袋的材质,居然是极其稀有的蜀锦…再加上钱袋上的彩条和花色,实乃不可多得的珍品…再打开钱袋一看,伙计竟一下子仰了过去。
他本已坐下,既然想排解他人心中烦闷,那同桌而坐,倒也显得亲近。
可现下,他却从凳子上一仰,直接摔了下去。他摔得并不重,却也将银锭上的刻字看得一清二楚...
“‘天府钱庄’…全是‘天府钱庄’的银子…”伙计来不及拍去背上的尘灰,就蹲身扶凳,道:“我原以为客官是这京师中的权贵公子,谁知公子竟是一位名声显赫的江湖大侠…”
“大侠就大侠呗,还名声显赫?你可真会说话。”殇沫红眼侧望,
“不过,你倒是说说,哪里能看出名声显赫了?”伙计按凳转腚,重新坐下,
“想必,客官一出生就在名门望族之中,没经历过四处扬名的煎熬吧…”殇沫,不言。
伙计似有些许感叹,
“我有位堂弟,从小就立志要在江湖中闯出些名头。就在十年前,堂弟终是用平日里积累下的银两,到铁匠铺子中打造出了他心心念念的长剑。我不知他是如何说服姨母、姨夫的,他在我这里吃了一碗素面后,就从此离了去。直到现在,我还依稀地记得他脸上洋溢起的微笑,那是自信且快乐的微笑。当时我特别羡慕他,能够打破身边的限制和阻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那种感觉真好...”他继续说:“男人嘛在年少时,总有一颗想要四处行侠仗义的心,仗剑走天涯也成了每位少年的梦。怎奈,我是没能扭过父亲,只能接下父亲的铺子做好营生了。”殇沫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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