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大漠刀客 (第1/2页)
甘肃镇是整个陕西省的西线门户,地处黄河上游,四周为群山峻岭所环抱。北有六盘山、合黎山和龙首山;东为岷山、秦岭和子午岭;西接阿尔金山和祁连山;南壤青泥岭,是丝绸之路的锁匙之地和黄金路段。
出了西安府,马车朝西北直上,这段行程已无之前那么急迫。一路之上走走停停,领略风光,细品美食,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里,大漠戈壁、森林草原、冰川雪峰、丹霞砂林、峡谷溶洞等各类景观千姿百态。河西走廊戈壁、绿洲相间分布,雪山巍峨,瀚海茫茫,边塞风光壮美神奇;甘南草原牧场广袤,牛羊肥壮;陇中高原千沟万壑,雄浑壮观;陇南山地峰峦叠翠,幽谷密布。
半月之后,郭明轩与殇沫的马车已置身于绵延千里的河西走廊,不时会见到‘海市蜃楼’,沙海幻影。
鸣沙山大漠连绵,戈壁茫茫;沙脊如刀,跌宕起伏。师徒二人弃下马车,同骑骆驼,行至连绵起伏的沙丘,在阵阵驼铃声中进入沙海深处。
沙岭环抱中的月牙泉水,形如月牙,千古不竭,而屹立在此的宝月客栈,则成了郭明轩与殇沫的落脚之处。
“二位客官,外面风沙较大,来用干布拍打一下衣衫吧。”客栈中的店小二迎上,对着郭明轩与殇沫,道。
“好,有劳小二了。”郭明轩环视着客栈一楼,这里已然宾客云集,他们大都披着披风、戴着斗笠,或粗布绕身,包袱紧绑在背上;内衫也不同与应天府、江月镇中的布匹绸缎,而是由略显简易、随便、粗糙且颜色不一的粗布组成。
师徒二人拍打过衣衫,至一方桌,坐了下来。在这几乎统一着装的宾客中,显得异常突出,一眼便知他们是从江南内地而来。
“客官,小店有刚烤好的羊肉,更有浓烈的烧刀子,你想吃些什么?”店小二来到桌前,道。
烧刀子以其度数高,味浓烈,似火烧,而得名,与发酵且柔绵的江南黄、白美酒自然是有些区别的。因为它是未加调味的酒,饮一口则能从嗓子直接烧到肚腹。
喝惯了女儿红与竹叶青的郭明轩,听闻有烧刀子,心中不禁畅快,“先来三斤羊肉,三壶烧刀子吧。”
“客官,不如来一坛烧刀子吧?三斤羊肉马上就能给您端上来。”店小二思索了一下,道。
“哈哈,好。你们这儿是不是没酒壶啊?”郭明轩微微一笑,道。
“酒壶倒是有,可您要三壶不如直接来一坛得好。”店小二道。
初到此处的郭明轩,也不知这里除了烧刀子和烤羊肉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美味,他淡然一笑,道:“除了一坛烧刀子和三斤羊肉,其他的也上一些吧,就我们二个人,你可随意上些。”
店小二将一坛烧刀子与三斤羊肉,端上郭明与殇沫的桌面后,又陆续端来了三样东西:一样是卤好的牦牛肉,一样是烹制的驴肉,还有一样则是原形大饼,大饼厚重,呈金黄略发灰的颜色,与平日所吃的白馒头截然不同。
郭明轩低头看着桌面,微微一笑,道:“殇沫,你也折腾一路了,吃吧。这里不比之前的地方,只有多吃点牛羊肉,才能养好身体。”
“好的,师父。”殇沫一路之上,不时因颠簸而呕吐。虽然神情略显无力,但还是吃了起来,由一开始的细嚼慢咽,到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虽说不上狼吐虎咽,但也没有什么区别了。
嘴里塞满食物的殇沫,瓮声道:“师父,好吃啊,你也尝尝。”
郭明轩将已倒满烧刀子的酒碗,在鼻尖嗅了一下,一饮而下,顿时火烧火燎之感让他有些缓不过气了,他揉着肚子,大笑道:“痛快,痛快。来殇沫,你也饮一些。”
殇沫将坛中的烧刀子倒在了面前的碗中,饮了一小口,顿时曲眉皱脸,右手不停地在张开的嘴前扇动着,“师父,辣啊,这酒能喝吗?”
话落,他已双眼噙泪。
“哈哈哈,这酒不但能喝,而且还痛快之至,痛快之至啊。”郭明轩大笑道。
“要言痛快,这烧刀子还不算痛快。在这大漠之上的刀客纷争,那才算得上痛快之至呢。”闻声望去,一身艳红且有蓝边衣着的女子,来到了郭明轩面前,这女子走路缓慢,且妖娆摆动,美艳的脸上却有几分豪气,应是一爽朗之人。
这女子显然很受客栈宾客们的欢迎,她所到之处,便是众人目光的集聚处。
身材极佳的她在郭明轩的面前坐下,拿起桌上的那坛烧刀子一阵痛饮,片刻之间便喝完了一整坛,“阿祥,再与这位客官上一坛烧刀子。”
“好嘞,老板娘。”店小二俯身道。
郭明轩见状,淡淡一笑,道:“老板娘真是海量,明轩自愧不如。”
“我说红娘子,今日你要选哪位刀客为你的入幕之宾啊?不会是选你身旁的这位银发之人吧?哈哈。”客栈之中,一人大笑道。
“就是,就是。你倒是选啊,我们这些人都等你半天了,怎么才出来啊?”第二人道。
“我想这红娘子必定是昨夜太过劳累,今日有些起不来了,哈哈。”第三人起哄道。
“我看也是,哈哈。”第四人接着道。
“你们这些人可真坏,饮着美酒,吃着盘中肉,还不忘取笑老娘几句。老规矩,谁有好的故事,且能武力胜出,最后再与老娘赌上一把色子。全胜者,老娘今日便是他的。”红娘子缓缓起身,脚踏长凳,掐着腰儿道。
“好……”众人欢声雀跃、手舞足蹈地拍手道。
“要言好的故事,必定是我诸葛雄风的故事。前几日,我一刀便斩杀了数十名马贼,救下了贩货的爷孙两人,你说我的故事算不算是好故事?”一膘肥大汉,用一双色眯眯的三角眼,凝视着红娘子,道。
“你这算什么?我徐天风在数月前,仅凭手中的一把短刀,就灭了整个大漠门。比起你诸葛雄风只杀几个马贼,要威风多了。”一虎背熊腰,肌腱发达之人,道。
红娘子心中一震:原来,大漠门门主大漠天狼数月没来她这宝月客栈,是因为被眼前的这个叫徐天风的人给杀了。她与那大漠天狼倒也畅谈过几次,此人光明磊落,是条真汉子。她闻言大漠天狼被杀,还真感到有些可惜了。
她来到徐天风的身前,手腕搭落在他的肩头,道:“噢?你灭了整个大漠门?大漠门在这沙漠之中乃是闻名遐耳的门派,门主大漠天狼则是一等一的高手,你又是如何灭其满门的?”
“怎么灭的?用毒呗,还能如何灭?哈哈哈。”徐天风,朗笑道。
“哼,看来你是一个阴毒小人喽?”红娘子不屑地笑道。
“我是不是阴毒小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今日你是我的人!”徐天风一把抱住红娘子,满面堆笑,道。
红娘子一个转身,便挣脱掉了徐天风,翘起二郎腿盘坐在另一长凳之上,道:“老娘虽不是什么英雄好汉,但也甚是不喜阴毒小人。看来,你今日是成不了老娘的入幕之宾了。”
“你这荡妇,还敢嫌我阴毒,今日若我硬要强来呢?”徐天风立起身来,大怒道。
“别,我说天风兄,我们这些大男人何必去为难一个女人呢?既然她不喜欢你这类的,你便饮酒吃肉就是,又何必发怒呢?”一腰板挺直,身强力壮的年轻男子紧握徐天风的手腕,道。
“你…敢问少侠大名?”徐天风迟疑道。
那青年男子微笑道:“我只是一个无名之辈,有什么大名啊,叫我方乾便是。”
郭明轩注视着方乾的一举一动,他早已看出方乾紧握徐天风的手腕之时,就已然将其制住。
若言是力道上的压制,倒有些牵强,因为徐天风一虎背熊腰,肌腱发达之人,该用多大的力道才能将其制服呢?显然,这方乾是位内力极深之人。
红娘子盈盈一笑,粉嫩的嘴唇微动,道:“不知这位方乾公子,可带来了什么好故事?”
方乾笑道:“我没什么好的故事,我只是应天府灭影门中的一个侍从罢了。”
“噢?公子口中的灭影门可是故遗名的灭影门?”一身材矮小,佝偻着身子的中年男子,道。
“正是。但我武功低微,自然不是故遗名故门主的侍从,乃是少门主溶月小姐的侍从罢了。”方乾回道。
“溶月小姐?她是…”中年男子迟疑道。
方乾昂首,满脸自信道:“对,溶月小姐,一个被夫人视为生命的奇女子。”
“那想必,定然是位美若天仙的女子啦?”中年男子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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