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帅不过三秒 (第1/2页)
杰诺看见内瑟斯的伤腿上捆着一圈机械骨架,这是奥莉安娜的手笔,用来固定它在战斗弄瘸的腿,利于骨头愈合。
由于祖安暗无天日,内瑟斯接收不到太阳能量,伤口也是久久没有起色。
飞升者的强大体魄是太阳恩赐的,所以阳光便是他们的力量之源,离开了阳光照耀的大地,他们的力量就得不到补充。
“希维尔,你准备接受你的命运了吗?”内瑟斯的口音很重,嗡嗡作响,像从一口深井中传出。
“狗屁的命运!我是来带塔莉垭回恕瑞玛的。”内瑟斯理所当然的语气让希维尔勃然大怒。
为何一个国家的兴旺要牵扯到一个什么都不了解的女人的身上?
如果她的父母没有死,族谱也没有遗失的话,她倒要往上捣几辈,看看自己是不是和阿兹尔同一个姓。
自己一点也不像鸟,怎么就突然多了一个鸟人老祖宗呢?
“我和她已有约定,塔莉垭作为恕瑞玛的子民,理应要为国家献出自己的力量。”
若说有谁是从始至终为恕瑞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那么当然要属内瑟斯了,不然它也不会受到古时人们的爱戴,还让帝国为它建立了一座图书馆。
到现在,恕瑞玛境内每一座太阳神庙的门前都会伫立着两个披坚执锐的守卫,他们的头盔分别是聪明的胡狼和凶猛的鳄鱼造型,这便是对内瑟斯和他弟弟雷克顿的模仿,由此可见内瑟斯在恕瑞玛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虽然他本人很讨厌这些模仿,怒其不争他和无数的战士为了帝国浴血奋战,但今天的子民们却只会用这等丑陋的方式来纪念故国。
“谁都知道恕瑞玛已经名存实亡了,你现在拿这一套说辞还唬得住谁?老不羞的!你已经被时代所抛弃了,为什么不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现在的恕瑞玛是什么样子的?这数千年来你都去干什么了?恕瑞玛覆灭之后你一点作为都没有,暗裔战争的时候你藏哪去了?为什么不出来阻止内乱,你是最德高望重的天神战士,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要是出来说话的话有谁敢反对。但你却选择了对恕瑞玛的内耗不管不顾,宁愿在悔恨中迷失。那可是几千年的时间啊!你要是哪怕一丁点的行动,恕瑞玛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你就只会怨天尤人,埋怨后人为什么没有延续恕瑞玛的辉煌。”
作为一个常年在沙漠中游走的佣兵,接收来自四面八方的信息,希维尔对恕瑞玛这个地方熟得实在不能太熟了。再加上杰诺告诉她的一些被人遗忘在历史长河中的古国辛秘,她已经大概对这个昔日帝国的兴衰史有了些了解。
恕瑞玛现在已经不能称为一个国家了,这个名字现在应该只代表着这片大陆,或者说是一片巨大的坟墓,帝国的坟墓。
如果不是黄沙之下埋藏着古国遗留下来的财宝,那么会有多少人会自愿留在这片无情的土地上呢?
这片贫瘠的土地连最基本的生存物资都无法保证,又怎么会让人爱上它呢?产生归属感呢?
作为一个恕瑞玛人,有什么东西是值得自豪的吗?他们已经到了为了生计不得不把自己国家的文物倒卖的地步了,甚至为了一点生存物资向自己人拔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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