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入冬了 (第1/2页)
曾经的天庭,唯有灵威仰的剑道意气和剑术水准,能与白佥相提并论,除了青帝,连众神共主玉帝都不够看,逊色三分不止,只能仰视。
如果灵威仰并未转生,而是尚留在仙界,那么两世为人,于红尘凡间生活百年,剑道剑术均有所拔高的嬴秋,自然能明显强于青帝。
真正符合“宇内无敌”四字的形容!
可是如今,青帝早已因爱慕弟妹“火神”祝融之事,被诸神主宰贬谪至人间,千年来无数次投胎,生生死死,死死生生。
这一世,青龙帝君的元神,就是魏颉,魏颉,就是玉帝的长子灵威仰。
所以嬴秋从“春蚕到死丝方尽”一剑中,亲眼看到的灵威仰身影,完全并非错觉,而是真实存在的景象。
半步陆地尘仙的青衫年轻人,已有了青帝独属的那份无敌“神韵”。
本命元神里的仙家神气,随着那青龙一剑的递出,大有浮出水面的迹象。
纵横三万里的青紫色剑气,彻底透穿了白虎皮老者的腹部,根骨断裂,小腹部位已血肉模糊,其状之惨烈,甚至露出了一个肉眼可见,近乎完全透明的窟窿!
性命濒危,嬴秋垂死。
姓嬴,通“赢”,一生求败不得败,求死不得死。
羊脂山断肠崖一战过后,剑魔嬴秋终得一败,算是如愿以偿。
???????????????老人身子一晃,竟是不再具备浮空悬停之力,从高处极速坠落,眨眼已重重摔砸在了地上。
青衫紫绸,紧跟着掠身下行,来到了地面。
一个深约数丈的坑洞之中,天下无敌的嬴秋就那样躺着,摆出大字型,仰望苍穹。
坑外,当世武林群豪,纷纷围观在洞口,往下面探视,这已是这些侠义道英雄们,所能做到最勇敢、最大胆的事情了。
至于往下送剑,他们可没这胆量。
因为活埋谷那场“剑争”最后,剑魔一样的是遭了北辰一剑猛击,被打入漆黑深渊里面,但嬴秋终归还是没有死,反倒飞出来杀掉了谷主凌云木。
邪魔做派,天下扬名,世人皆知嬴秋手段之凶残,无有半分情面!
所以此时此刻,群雄们还是不敢断言,这个连双腿都没有的糟糠老人,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看来是没死。
有一个极度沙哑的公鸭嗓子,从巨坑里飘了出来:“剑这种东西,本就是老夫给上古人族的馈赠,想不到,最终杀我之物,就是佥之利刃,剑……好一剑春蚕到死丝方尽,输在这剑下,也算圆满。”
立在坑外的紫绸谷主凌烟箐,此刻皱着眉头,厉声冲下方喝道:“姓嬴的,你总算是认输了啊!天下何人能杀你嬴秋,现在知道何人有这个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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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于凌烟箐身旁的青衫剑仙,沉声开口道:“击败嬴秋者,凌烟箐,魏颉。”
虽然最后那一剑是由魏颉使出,但他不愿贪功,独占打败老剑神的无上战绩,那样就太过无耻了些。
既然是联合问剑,那么功劳,理应平摊才是,这才公平。
“为父报完了大仇,怎么不见二位庆祝一番?是没有酒,尽不了兴么?”
坑里躺着的濒死老者,此时犹有功夫说笑调侃,态度诙谐。
凌烟箐脸色十分严肃,“等你死透,再喝酒庆功不迟。”
魏颉亦是满脸肃穆,不见丝毫喜色,缓声道:“还有什么遗言吗?快些说了吧。”
沉默片刻后,老剑圣慢慢的说道:“如果可以,二位绝代佳人,能否……送老夫去一趟长公主山痛思崖?我想死在那里。”
凌烟箐默不作声,魏颉沉吟一会儿后,点头同意,“好,我带你去那儿。”
青衫剑仙纵入坑内,驮起了只剩一股骨架子的黑瘦老者,脚踩紫电青霜,往东南方向飞去。
凌烟箐御剑跟随,紫绸相伴青衫。
东面大海,傍晚时分总有紫气飘来,仙家意味浓厚。
此地为中原道门之属,长公主山。
巽风宫领地,仙山南峰腰间处,痛思崖。
两年前,魏颉就是在此地,第一次遇到了从崖底飞上来的嬴秋。
王朝从昭平八年到昭平十年,年轻人的修为,从三阶百尺境,到半步陆地尘仙。
抵达崖畔,魏颉脱下了嬴秋那件破败不堪的白虎皮,拿在了自己手里。
魏、凌两大剑仙挺身站在山崖口,白发剑神只穿有一条满是血渍的灰袍,他费力的盘腿坐了下来。
老人坐西,望东。
回想一生,遗憾太多,长长一叹,难以释然。
盘“剑”而坐的黑瘦老人,已是形销骨立的垂亡模样,令人以目视之,便心生悲哀意味,久久不能平静,真可谓枭雄末路,强者气短。
“有个成语,唤作‘一叶知秋’,唯有落叶,才最知何为秋天。”
嬴秋低下了头,“叶思燃,北方圣洁仙子,玄武帝君叶光纪的妹妹,爱了我一辈子的女人……我就是在这里,亲手杀死了她,痛思崖,就是‘痛失思燃’之意。”
凌烟箐凝视着白发老人颓唐的背影,问道:“你既然因失去她而这般痛苦,当初为何又要杀了她?”
嬴秋仿佛没有听到这一问,继续低声说道:“那年独倚勾栏,满楼红袖飘摇,我也曾迷失胭脂花丛,在醉乡楼里,我初次邂逅叶思燃,她主动献身,我便慷慨笑纳。后来,我知道了她原来也是仙界之人,且地位不凡,为了能和我在一起,才故意自贬了下来,在烟花之地等???????????????了我很多很多年……”
“在长江大船船头,她跟我讲了她在天庭的时候,一直有在默默暗恋着我,但因为那时的我,乃五方天帝之一的白虎帝君,身份崇高无极,她没脸面去求她哥哥叶光纪找我提亲,只好把对我的喜欢埋藏在心里,不肯早些说出来。直到我转世下凡后,她才鼓起勇气,也舍弃了神仙不当,跑来当了一个凡人。”
“芦苇荡里,她跟我表了白,说喜欢了我多久多久,想与我永远在一起……那时的我纵情山水人间,逍遥百花丛中,哪儿愿意多她这么一个累赘?所以就拒绝了,让她别再跟着我,我嫌烦,想一个人,可她却死缠烂打的,非要跟着我不可,死也要和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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