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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莫愁剑

第十一章莫愁剑 (第1/2页)

休息了几天,赫连凤打算除掉绿魔了,因为这些天绿魔的凶名更加可怕了。
  
  很多江湖好汉欲除之而后快,却被绿魔反杀,导致绿魔在江湖上的凶名更加威慑人心,已经没有人敢去送死了。
  
  似乎是为了发泄江湖中人总是找他麻烦,他连续几天糟蹋了几户大家闺秀的清白。不但被糟蹋,还被他活活掐死。
  
  反正这绿魔一天不死,赫连凤以后就麻烦多多。
  
  但是赫连凤现在都没有突破到宗师境界,心里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对付绿魔。
  
  不过他在官府任务堂里知道了一个消息,那就是上等赏金猎人沈浪接下了消灭绿魔的任务。
  
  沈浪武艺绝伦,有他出手还不是手到擒来?赫连凤身上还有除掉绿魔的任务,这干系重大,必须抢到最后的人头才行。
  
  和沈浪结盟一起对付绿魔?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啊,没到宗师级别,都好意思和人家同起同坐。
  
  算了,猥琐一点,跟着沈浪的屁股后面随时捡便宜。
  
  就这样,赫连凤行动起来,很快找到了沈浪的踪迹,他身边还有两个小跟班,两个女的,一个粉裙,一个白裙,应该就是朱七七和白飞飞了。
  
  沈浪是经验丰富的老牌赏金猎人,追查线索那是一等一的。
  
  这天他似乎是有所发现,整个人容光焕发,带着两个妹子朝着城外打马奔腾而去。
  
  赫连凤不敢骑马,只能在旁边的林间快速奔跑,犹如猎豹一般。
  
  他运起童子金身,浑身金碧辉煌,犹如铜浇铁铸,身边呼啸而过的荆棘刺藤如毛发略过,他毫发无损。
  
  而且耐力明显很强大,这就是童子功带来的能力,每本内功心法都有他的独特之处,不管功法强弱,只要它的闪光点用在恰当的时机,那就是救命的本事。
  
  运气很好,沈浪要去的地方不是很远,二十里的路程左右,他停了下来,前面有一个小镇,叫做发财镇,镇上以制作棺材出名,里面的棺材店铺可谓是遍地开花,琳琅满目花里胡哨。
  
  这个镇有一个家族掌控,那就是伊家。
  
  伊家擅长掌法,家族有一门绝技威震江湖,叫做《腐尸掌》。
  
  掌法毒辣,普通高手轻易不敢招惹。
  
  奇怪的是,沈浪深深看了眼前面的镇子,但他似乎没有进去的习惯。
  
  他找了个高处的土坡,居然就那么趴在那里了,随手摘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吊儿郎当的模样,高手风范全无。
  
  朱七七和白飞飞一左一右趴在沈浪的身边,这副画面真是喂狗啊。
  
  后面的大狼狗赫连凤几秒钟就被喂饱了,还打了饱嗝,“长的俊俏就是好,武功高更是吸引美女的不二法则啊,啧啧,可惜沈浪你不是风流公子,人家喜欢你,你还不知道,或者,你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喜欢的是谁,一个古灵精怪心地善良的朱七七,一个神秘莫测美艳动人的白飞飞”
  
  “电视剧里面看你选择了朱七七,应该就是偏向喜欢单纯天真的女孩吧,有心机的女人,哪怕知道那个女人真的很喜欢你,你也有那么点动心,但你不喜欢被隐瞒,一个藏满了秘密的女人,再好你也不想接受”
  
  赫连凤感觉颇为惋惜,他倒是挺希望沈浪和白飞飞在一起的,感觉挺般配的,可以造化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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