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女儿聪慧智救同胞 (第2/2页)
“没病啊。”
半晌,两个人面面相觑,都生出一种对牛弹琴的绝望感。
甄英愤然起身,迈着大步在主帐里翻来覆去,急着找一切能书写的,或是带文字的东西验明正身。
可惜刘纪实在是个不学无术的料,生平最怕拿笔,营帐中没有半点儿读书人用的东西。
他连中洲雅言都说得荒腔走板,更别指望他看懂中洲文字了。
至于铺在桌案上的羊皮卷?甄英又不认识北境文字,只当是少年鬼画符似的糟蹋东西。
“喂,那个别动!”
见甄英冲向自己的桌子,刘纪心头闪过瞬间的警觉。
可那人把军机要密视若无睹。
刘纪心里一块儿石头总算落了地,更断定了这是个文盲傻子的言论。
好吧,不关你是逃奴也好,是哑巴也罢,到了小爷手里,就是小爷的人了。
看你的样子,怕是之前的主子也不怎么上心,最便宜的冻疮膏子都舍不得买。日后他若是寻过来,大不了赔个两头牛羊就是。
甄英一边把屋里翻了个底朝天,一边在脑海里对三王子的师父及其长辈致以诚挚的问候。
你摸鱼也就罢了,苦了我凄惨惨的一个,连身份都没法证明,到底什么时候能找到圣女,完成破冰式啊!
为今之计,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既然北境圣女出身王庭,那跟着同样身为王子的刘纪一路回去,说不定就能和小伙伴汇合。
大军顺着水源一路回程,不断收拢零散的人马。
北境人虽水草而居,连日风雪,许多小部落里的牛羊糟了灾。
作为部落中宝贵的财产,牛羊是不能轻易杀了吃肉的。
刘纪慷慨解囊,掏出金银买下了那些冻死的牛羊,不顾北境“不食枉死肉”的规矩,炖了三大锅,剩下的烤做干粮,带着上路。
这只军队虽然是王子的私属部曲,但三王子生母身份低微。他的部曲,不过是捡了些青壮奴隶凑数,平日里军饷都是省吃俭用,虽然人在北境,却难得吃一次肉。
如今开了伙儿,一支队伍其喜洋洋,宛如过年。
小兵欢喜,牧民高兴,除了做出了“违背祖宗的决定”的三王子,没人会觉得有问题。
问题大了去了。
从雪浪河中游到王庭,刘纪一路上收留牧民,队伍越发臃肿,原本十来天的路程,硬是走了大半个月。
起初,队伍里总有人怀疑甄英是装哑巴,毕竟她装傻这事儿,不到三天就被打了假。
说是哑巴,手语又不熟练,耳朵又时灵时不灵的,谁知道是不是别的王帐派来的奸细?
其他人都存了三分戒备,唯独刘纪却是热情好客,同食同宿,丝毫不惧。旁人问起来,就说甄英生得好看,摆在身边放着,心里就畅快。
“千金难买爷高兴,别说是个奸细,就算当真是个刺客,也无妨啊。”
说话间,少年仰头饮下一口好酒,借着酒意侧头打量。
心腹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只觉得那人无非是皮肤白了些,眼睛大了些,又称不上什么绝世佳人。
就算“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也当是坐在王庭里的那位。
眼下这个,还是个娃娃,也就是三王子会当个宝。
几人心中暗笑,都说小王爷莫不是瞎了,看上这么个不明不白的人物。
一个哑巴,一个瞎子,嘿,倒是登对。
甄英还是一身亲兵打扮,见有人看她,目不斜视,只用眼角余光观察。
倒是刘纪见状,心中有些不快。
宴席散去,刘纪翻箱倒柜,终于找出块儿皮子,歪七扭八的剪了几个大洞,又缝了几根绳儿,借着酒劲,把甄英按着,往她脸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