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分尸卖钱 (第2/2页)
除了信仰,似乎没有别的力量可以使他做到这一切,他似乎就是为了信仰而活着。
她看见有人为了自己的信仰一掷千金,也看见有人为了自己的信仰抛妻弃子。
刻意去看过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信仰原来是这样昂贵的一件事。
信仰缥缈,肉眼凡胎自然无从看见,如何衡量你是否虔诚呢?
那就看谁的贡献更大吧。
捐钱最多的可以把名字刻在神庙门口,出力最多的可以把名字永远挂在祈福墙上。
有钱的自然有力。
为了信仰抛家弃产,抛妻弃子,是一项美谈,人们赞颂这样的行为,认为这样可以获得大功德,在死后登入仙门。
人们记录这样的故事,人们喜欢这样的故事。
在此其中,并没有人在意,神明是否显灵。
可是王小苔明明记得共工怒触不周山后,绝地天通,这些仙神已经失去了神力的来源,现在的仙神要想继续成仙成神,必须依靠凡人的信仰之力。
他们既然要依靠凡人的信仰之力,却为什么不显灵呢?
没有神明去拯救垂死的婴儿,没有神明尝试和那些虔诚的信徒对话。
他们似乎看不见遍体鳞伤愤怒的妻子,也看不见渴望至极的白发考生,他们甚至不在意自己的神庙,任由它沾满尘土,他们也不在意自己的贡品,任由那些祭司侵吞祭品,毫无反应。
如果不是因为真的上过九重天,真的站在那些神明面前过,王小苔会怀疑神明是否真的存在。
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们,到底是看得见,还是看不见呢?
王小苔独自行过大山大川,独自看过烈日和明月,吹过细雨和微风。
这三年在骊山老母宫的休养和李九抟时不时投喂的强身健体丹丸让她可以坚持着走完这一路,看完这一切。
她问他们,问每一个可以和她对话的人,他们这么做,到底是想要什么?
母亲抱着自己孩子的尸体,痴痴傻傻地不肯放手,她看着怀里的宝宝,笑着流下眼泪,“我想要什么?还能要什么?我要我的宝宝活过来。”
白发考生在角落中艳羡地看着年轻力壮的探花和他美满的一家,说,“我知道我这个年纪了不该强求,但我只是想考中一次,我只是想知道考中是什么感觉,一次就好,只要考中一次,我死了也心甘。”
被醉酒丈夫殴打得奄奄一息的妻子被王小苔扶了起来,王小苔给她上药,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咬着牙说,“我想要什么?这还不简单,我要这个畜生死!”
其他愿望很难满足,都是王小苔做不到的事情,她不会治病,不会招魂,也不会考试,但这件事王小苔可以帮忙做到。
在女人一瘸一拐爬起来上街去买菜准备回来做一桌饭谢谢王小苔之后,王小苔看着在一边打着震天呼噜的男人,听着邻居愤怒地敲着墙壁让男人打呼噜的声音小一点。
王小苔站了起来,拿出赤鳞匕,轻轻推进了男人的胸膛。
她甚至能听见面前的这个男人的血慢慢喷出来的声音。
这次她很小心,动作很小,溅出来的血只是慢慢浸湿了衣衫,并没有喷到王小苔的脸上。
拔出匕首,王小苔看着手里的赤鳞匕,她刚才的动作干净漂亮,没有一丝拖沓,赤鳞匕上干干净净,没有沾一点血污。
王小苔的眼睛里面漆黑一片,细碎的日光照在她的脸上却照不进她的眼睛深处,让人辨不出她的情绪。
既然世人皆苦,那我愿意略尽绵薄之力,为世人度厄解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