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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走火入魔

第二十四章走火入魔 (第2/2页)

“阿姐,你知道吗?”樱歌打开话匣子,为免她的思绪还沉浸于无端的伤感中,“先前天樱家族和天魂家族其实是一个祖上爷的根,只是樱为嫡,魂为庶,其后两房较量,樱板正守旧,魂自由散漫又聪慧过人不甘墨守成规,所以两房开枝散叶后各自成一族,也就有了你是天魂七柃,而我是天樱浩歌。在儿童时,时常有听旁人议论说我像魔君天魂古生。”
  
  她没有理会,瞧着脚下的凡尘,战火四起。
  
  “凡尘有战事。”刚刚离开微蹙的眉梢,却又隐隐涌上心头,他们应该会没事吧。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此界自来的规律。”樱歌含笑间,运法,找着萧楚的尸身。
  
  她很意外,“你怎么知道他是萧楚?”
  
  “在冥海,除过当值,我便是于这四海八荒逛游,一是寻仙灵之物,二是想着能不能寻得你碎裂的元神。”樱歌讪讪而笑,“那日在羽清境就觉得小七是未复得记忆的阿姐元神之一,只是因九尊石下人偶的诅咒,我一急,心口煎疼到无法忍受,只得出了境,后来稍好些,就跟着你们下凡尘瞧了瞧,看到你在北疆王府处决作恶的下人时,我就知道周子霄在用凡尘骨血凝聚你的元神。”
  
  他屡次提到周子霄,究竟修的是何等异术。
  
  “他竟这般厉害,他周子霄一介修仙的凡人,借以当年苏木给他灌输的仙量才得以成仙的凡人,他用的是何种法子?”
  
  樱歌不语。
  
  “他在用奇异之术,对吗?”
  
  樱歌没有作答,而是轻手一挥,打开棺椁,接着双手微微一抚,将萧楚的身子悬空而起,他脱了自身外衣将萧楚尸身包裹,其后运出自身的一股浅淡幽红的仙量集于他身子。
  
  “或是我们耽误些时辰,都有些气味了,好在这些凡人也尽心还用了防腐的木材和物件,不然定会化水。”樱歌喃喃言道,“奇怪怎么没安葬,而是停在这寺庙的旁屋里。”
  
  “他们是想带他回北疆,可路途遥远,或是追兵不止,所以才且如此。”
  
  “凡尘一世,也就仙人一场梦,那般短,短短几十载,竟活得揪心揪肺,却是酸甜苦辣样样齐全,有的竟是一世如陷泥沼苦不堪言,下次得让司命仙君自个尝尝这滋味。”樱歌摇头叹道,接着又运出一股浅淡幽红的仙量于萧楚尸身,“没想到我做三千年墓兵,尝遍三界各种仙灵草,竟从魔族大尊修成天族小仙。我竟能切换自身气韵。”
  
  这话让她想到怒可本宜,他原是魔族军士的教头,是实足实的大尊大将,结果被羽青不动声色地调教的连提剑都是高翘着兰花指,更别提他穿衣打扮成精致的凡尘小生模样,大有仙过头的仙家作派。
  
  她莞尔一笑,还有怒可本宜在青丘。
  
  不觉间,她的眉眼已悄悄舒展。
  
  “你给他度了仙量,活络了他的血脉。”
  
  “嗯,这样将他置于青丘灵池,等寻得他的三魂七魄,他便可以苏醒,往后若是要岁辰长久,再另行办法。”
  
  樱歌横手一收,将萧楚尸身收于袍袖中,转向她时,发觉她的脸色已然摆脱刚才的苍白,有了些许红润的光泽。
  
  “阿姐,你知道吗,你长得是这三界独一份的好看。”
  
  “为何突然如此说?”
  
  “周子霄就说过,千年万年只为一眼也可。”
  
  “他是修的何种奇异之术?”
  
  “怎么又唠到他修的术法。”
  
  “如实说来,我脾气不好。”
  
  “知道。”
  
  “说。”
  
  “好吧,迟早你也会知道。当年,你送他上紫昆山后,他一心想超越羽青主圣,极其刻苦习练各种术法,结果误打误撞误入先师的闭关境,境中有诸多奇门异学。”樱歌讲至此,顿了顿,“谁也不知他在闭关境中经历了什么,出来后身轻如燕,可日行万里,也修得辟谷术不食也能长长久久,术法更是了得,上天入地,地府黄泉无人能拦,只是偶尔会疯魔,一日疯魔之时落在凡尘,他竟在凡尘撕咬了数百人。其后风苏泰乙赶至,用金禅仙固捆扎住他带回紫昆山,再后用您的轩辕剑做固照下使剥离术硬生生地剥离了他好些术法,之后还用了锁心魂。”
  
  “如此折腾,他哪受得住?”
  
  “他挺住了,因俊一天君派桑目接至青丘照养,只是其后更是不太言语。后来就自己出去开了片境地?”
  
  “羽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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