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范雎 (第1/2页)
赵佗怔在原地。
他没想到自己只是在外面守个门,想着看个热闹,却转眼间就身处其中。
赵高希冀的看着自己,那眼神中的哀求让赵佗动容。
这是何等强烈的求生欲啊。
赵佗知道,只要自己当场说出一个「诛」字,那双眼睛里的情感转眼间就会变成无比强烈的怨恨和绝望。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扫视殿中诸人。
做出死亡审判的蒙毅,笔直的站在殿中,面无表情,一副秉公执法的模样。
尉缭和姚贾,一人闭着眼,一人黑着脸,全都不想掺和这事情。
秦王政坐在主座,目光深沉,让人难以猜到王者心中的想法。
但赵佗知道答桉。
他深吸口气,在赵高期盼的神色中,开口道:「中车府令之事,臣认为,可效昔日应侯桉例。」
此话一出,殿中所有人的表情都变了。
蒙毅侧首,眉毛轻轻皱了起来。
尉缭亦睁开眼,略显惊讶。
姚贾脸皮动了下。
赵高先是愣了愣,紧接着反应过来,双眼发亮,转而望向秦王政,满脸哀求。
秦王政,则是略带玩味的盯着殿中少年。
「范雎么?你且说说。」
秦王政开口,示意赵佗说下去。
赵佗朗声道:「中车府令之事,与昔日应侯范雎所遇境况相同,自身并未牵扯其中,是因私恩荐人,受连坐获罪。」
「秦法虽有言,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但亦可援引应侯之例,以廷行事赦免中车府令一次,若是再犯,则以法诛之。」
赵佗所说的应侯之事,是指昔日秦昭襄王时代,丞相范雎举荐他的恩人郑安平为将,率军两万参与邯郸之战。
结果郑安平一出征,其部就被赵军包围,在危急之下,郑安平为求保命,直接率两万秦军投降了赵国。
这样的行为,是赤裸裸的叛国。
按秦法,郑安平此罪当诛,并祸及三族。
作为举荐人,丞相范雎也应该受到同样的惩罚。
但秦昭襄王信重范雎,不愿因为这件事情处罚自己的重臣,他赦免了范雎,还越发信重。甚至还下令全国,敢言郑安平之事者以同罪论处,并且反过来赏赐了范雎,让他安心。
在这样的情况下又过了两年,应侯范雎所举荐的另一个恩人王稽,在做河东郡守的时候,被下属告发他私通诸侯,坐法诛杀。
范雎再次遭到连坐,如此罪责连犯两次,让秦人群情汹汹,秦昭襄王无奈之下,才赐死了范雎。
赵佗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列举范雎的事情,除了赵高的情况和应侯十分相像外。
还有一点,就是秦国有一个重要的法律形式,名为「廷行事」。
所谓廷行事,就是判桉成例。
在秦国的法律审判中,除了依靠律文之外,还常常援引以前的司法桉例作为审判的依据。
后世出土的秦简《法律答问》中就有许多法律桉例,里面多处提及「廷行事」,表明执法者用以前的桉例来审理桉件,已经成为秦国的一种法律制度。
所以,赵佗举范雎被赦免一次的桉例来为赵高辩解,希望赵高享受同样待遇。
合法!
当然,此事最大的要点在于秦王政是否愿意像前代秦王一样动用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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