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第 95 章(捉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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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原主的记忆碎片,还是奥尔自己,对此都没有任何印象,但关于骨髓这件事,奥尔不认为亲王在骗他。至于什么让他自己复仇之类的……这个奥尔有些怀疑。
但情况确实变得复杂了,因为奥尔可以鄙视亲王在感情上的不忠诚,但他没有了继续敌视他的资格,因为亲王救了他——要么正是亲王的行为造成了奥尔的穿越,要么亲王救他时他已经穿过来了,亲王不救脑袋上破了个大洞的他在目前的医疗条件下,大概也活不久。
其实现在奥尔很想问问亲王……安罗娜女王有没有接受过血族的骨髓,但他不敢。以亲王的精明,一旦问出这种问题,非常可能让他产生不太必要的联想。
亲王看着他的呆脸开怀大笑:“你真像我,我的儿子。你身上属于你母亲的血太厚重了,但被抓回魔女一族当成一头种马,显然不是哈尔想让你度过的人生。我本来只是想治愈你,但没想到,同时也激发了你属于血族的血。我很期待你成熟的样子,奥尔。”
他瞥了一眼奥尔的身后,奥尔立刻挪过去,但他很快发现自己的身高比亲王矮了多半个脑袋,遮不住达利安。
“有些地方不像,但那应该是好事。”亲王向他身后招了招手,“马克西姆!”
他的气场太强了,奥尔竟然没注意到,他背后还有其他人。而且还不少,有狼人有血族,男女老少都有。他们安静地站在十几米外的地方,不发一言。听到亲王的召见,才让其中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
比起一个血族,马克西姆看起来更像是一位军人,他身板笔挺,眼神坚毅,浑身上下写满了忠诚。
“马克西姆托雷斯。他今后会随侍在你身边,为你和我做好沟通。还有,他喜欢女孩子。”亲王眨了眨眼,表示这位血族不是来勾搭奥尔的,“儿子,你是否能从你王储妃的身前挪开一下,我也要给他一些礼物。”
王储妃
奥尔囧了一下,这家伙如果真有善意就不会让达利安现在还僵住不动,但奥尔还是让开了。
亲王终于直面达利安了,两人身高相仿,亲王的身材看起来还更瘦削,但达利安的气势完全被亲王压得死死的,即使亲王的眼神和行为没有释放出任何敌意,但就是会觉得达利安是死死咬着牙才维持住了脊背的挺直。
“很抱歉没能参加你们的婚礼,但祝你们幸福。”在沉默了半分钟后,亲王终于开口了,那种单方面碾压的感觉也终于消失了,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枚极其华丽的红宝石凤凰胸针——它有手掌大,整体是用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红宝石拼接而成的,尤其凤凰的身体,使用了一枚有枣子大小的梨形血色红宝石,“你是我亲自为他挑选的,但我也很意外,你比我想象的更适合他。
身为一个血族王储,选择了一个狼人成为王储妃……对现在的血族来说,或许正好。不过你也要做好迎接麻烦的准备了。”
“感谢您,阁下。另外,是的,我做好准备了。”
亲王笑了笑,重新转身面向奥尔:“再见了,儿子。”他张开手臂,看起来很期待奥尔叫他一声父亲,再给他一个拥抱。
“再见,阁下。”奥尔公事公办地行礼,他救了奥尔的命,最近也帮他挡了不少灾,但父亲还是算了吧,原主和妈妈确实已经死了。
亲王的神情中流露出几分失望,明明不明显,却让人无法忽视,心软的人甚至会为此心碎,毕竟他是那样一个高贵的人,但奥尔铁石心肠。
亲王收敛起伤心,当他真的离开时,脸上的笑容可以称之为满意。
奥尔看向了马克西姆,作为被留下的人,奥尔也分辨不出来他到底是否甘愿:“您的狼人呢”
“我没有时间照顾他们,所以我没有申请狼人。”
“那您未来有时间了。”奥尔顿时高兴了,十个狼人啊,应该可以让他们来帮忙吧让安卡他们一个带一个,很快就能独当一面了。
“……看来您十分喜欢狼人”
“我喜欢有能力的人,无论种族。”奥尔很随意地回答,他没有板起脸,这张娃娃脸板起来也没用,但他自认为这是对马克西姆的敲打了。
“当然,您的身边不会有无用的人。”马克西姆保持着扑克脸,看不出他的想法。
两个人来参加葬礼,回去的时候多了一个。奥尔问过马克西姆关于他工作和身份的问题,马克西姆表示,他是没有一般意义上工作的,也就是他不像狼人们有一个警探的身份,但族里会给他40金徽的周薪。
“我给不了您这么多,只有5金徽的周薪。即使觉得少也请不要拒绝,毕竟我要您给我做事,然后给您薪水,这是理所当然的。”他有,狼人们也有,用爱发电那种事已经超出玄学了。
听奥尔这么说,马克西姆没拒绝。
“亲王阁下没有专门留下人学习制作麦芽糖的技术,那我想您就是那个传达的人了吧我们去长沟街的食品厂吧。”
乌里克小姐是葬在教堂墓地的,溜达着就能回到分局,正好奥尔听到了公共火车咣当咣当的声音,他们可以坐火车过去了。他一边跑向车站,一边对着达利安摆了摆手:“加西亚,我带着他去就好,你去局里吧。”
达利安瞟了一眼马克西姆,说了一声“注意安全!”,走进了警局。
马克西姆稍微愣了一下,才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他可能是第一次坐这种公共火车,虽然依旧没表情,但奥尔能看出他的不自在。尤其是当他身边站着两个脏兮兮小孩的时候,他看起来很想让座。
“坐着别动,你站起来会吓坏他们的。”
马克西姆遵从了命令:“是的,先生。”不过僵硬地更厉害了。
他们在熟悉的煤气站门口下了车,刚走两步,背后嘈杂的脚步声传来,车上的人基本上都下来了,他们不敢追在一位皇家警察和一位绅士的身后,所以下车就直接走到了道路的另外一边,匆匆忙忙地向前跑去。
站在这,能看见远处有几座城市里很少见的建筑——尖顶谷仓。
这原本没在比尔的规划里,但他把它们在一个月内建起来了,而且其中大多堆满了粮食。
“原本到这边的车没什么人的。”奥尔还记得第一次大麦克带着他坐车时,那空荡荡的车厢,“但是现在这的工作多了,人也就多了。”
他说这些的时候,下意识地有一些骄傲,就连乌里克小姐死亡带来的阴郁心情也变得光明了一点——终于,他还是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的,虽然目前为止,只是给他们多了一个活下来的选择。
“您是白手起家的。”马克西姆对奥尔表示出了尊重,“族里对您的帮助几乎可以忽略,但您已经为族里提供了很多的帮助。”
这种死硬派口中的称赞,总让人觉得真实性很高。
继续朝前走,前边越来越热闹,但气味也开始变得不好,因为那聚集着很多活鸡贩子,他们赶着一车一车的活鸡停在街道上。其实也有菜贩子,但这里对于蔬菜的进货量没那么大,所以都是提前商量好的相熟客商过一段时间来送一趟货。
这里本地人都认识奥尔,他们看见他来,男人立刻脱帽,女人立刻屈膝,吵闹的孩子们也变得安静。那些只是来求一份工作的外地人,也立刻有样学样。
他们让开一条最干净的道路,让奥尔和马克西姆走过。
马克西姆的眼睛里流出了几分好奇:“事实上,阁下带着我去品尝过您的炸鸡。”
“对你们来说,除了整鸡,其它的味道可不太好。”
“阁下说,您做了所有中产都能吃得起的炸鸡,您会赚大钱的。阁下也偷偷拜访过长沟街,很遗憾,我没能随行,但我知道,阁下十分的开心。”
“哦。”奥尔干巴巴地只用一个字回应。
“所以我一直想来看看,现在看来,长沟街果然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这里的平民,和其他地方的人看起来完全不一样,并且他们对您充满了敬意。先生,这条道路竟然是被截断的吗”
很显然马克西姆意识到了奥尔的不快,立刻转移话题。
“那边是食品加工区,主要加工活鸡。”
活鸡贩子赶来的车如果直接停到食品厂门口,那就太脏了,假如以后气温上升,鸡屎堆积在门口,也很不卫生。所以奥尔找比尔买了另外一块土地,另外建了活鸡加工厂。大门一栏,确定没有问题的鸡在这边直接送进鸡栏,宰杀、放血、热水去毛、肢解、分类腌制。
现在奥尔所有的炸鸡种类,卖得数量最多的是炸鸡块。鸡肉块和柑橘皮一块进绞肉机,加蛋清、淀粉、面粉、盐搅打,挤成块。如果不蘸酱,鸡块还能尝出一些属于肉制品的腥味。但这是所有人都能买得起的高端食物,甚至很多稍微有点结余又遇到了开心事的平民,也愿意去买炸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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