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 第 267 章(捉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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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惜,摄像机没在我手里。”奥尔发出真挚的叹息。
奥尔承认,他此时很爽,有种报仇的快感,想想不久前石头精灵那件事,虽然后来接受了亲王的理由,可他是人,是人就有私心,现在总算是报复回来了,他们父子俩也算是互相伤害了
“你——”亲王指着奥尔,“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这件事绝对是奥尔搞的,娜塔莉最多是个帮凶。
“我当然知道,血族和狼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我已经听得耳朵起茧子了。血族在后退,狼人的原地踏步也变成了进步,我们两族的平衡,是十分危险的。
在世界大变革之际,分散力量,确实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但狼人成为萨满的方式不是无代价的,他们需要一种秘药。父亲,您认为是公平交易,已经在共同目标之下的盟友与同伴更值得信任,还是被一方无限制压制的奴隶,更值得信任”
亲王一怔,和奥尔相同的灰眼睛转了转:“分散你……指的是那个‘分散’吗”
奥尔笑了,他这位亲爹果然是一个敏锐的老狐狸,第一时间抓到了他最想表达的意思:“如果您说的是‘狼人的分散’那个分散,那我就是这个意思。”
失去诺顿帝国的狼人奴隶,但获得全世界的狼人盟友,哪个更赚亲王这个老狐狸听懂了。
“你也可真是敢说。”亲王顿了顿,“也是真的敢想。”
“但是……无论盟友还是奴隶,都没有哪一方确切地更值得信任,过于聪明的生物都是善变且复杂的。但我明白你的意思,分散确实不是好事。”
“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长长久久的盟友,别人是这样,我们自己也不例外。但我们血族也从来都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种族。”
“我真不知道现在是该后悔接纳你回归族群,还是该庆幸。”亲王叹气,“和全世界的血族为敌,可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你干什么”
亲王在很正经地说话,奥尔却把他的警徽拿了下来,反过来,放在亲王的脸前边。
“警徽的背面够光亮,甚至能当成镜子,所以我正在给您看看,您脸上的那种跃跃欲试的表情。”
亲王翻了个白眼:“幸好你是我的儿子,也只有我,能够承担你搞出来的这一个又一个的麻烦。我走了,奥尔,你大概很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我了,我得驾驶着这艘船,去巨浪里翻滚了。哦我的老骨头”
整个神秘世界,都要掀起滔天巨浪了。
“加油,老爸!”奥尔在他身后鼓掌。
(老爸这个词,在诺顿语里,就是衰老的父亲,正好和亲王自嘲的老骨头呼应)
亲王回头瞪了他一眼,奥尔觉得,如果亲王知道中指代表着什么,他刚刚一定会伸出来的。
回去自己房间的奥尔,刚进门,就被达利安突然袭击了,他从背后搂着他,轻轻咬他的耳垂,然后舔他的耳后,自家狼的这个状态……
奥尔转过身,也搂住达利安,轻轻咬住他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舌尖,吸进自己的唇里,和这个温暖滑溜的小东西嬉戏。
一场酣畅淋漓的共舞之后,奥尔摸了摸达利安满是热汗的额头:“发生什么了”
达利安会那个样子,应该是他的压力有些大。
达利安的眼睛转了转:“你想多了,只是最近我和你独处的时间太短了。”
“是吗那么今晚就别睡了。”奥尔笑着凑了上去,轻轻在达利安脸颊上吻了一下的同时,马赛克包裹住了两人的房间。
“我成为萨满后,有些不太对劲。”果然刚才那句话是假的。
奥尔原本双手撑在达利安的头部两侧,听到这句话他立刻坐了起来:“你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不是不舒服。”达利安坐了起来,他的身上浮现出大战纹,他的脸也渐渐变红,琥珀色的眼睛变得迷离,向着奥尔伸出双手。
当奥尔抱住他,奥尔自己身上也浮现出了羽蛇的图腾,让他不受控制地释放出了自己的翅膀。
两人……抱在了一起。
整个过程当然是酣畅淋漓的,就是时间有亿点点长,当图腾从他们的身上退去时,晨曦也已经到来了。
奥尔精神奕奕,达利安则处于一种休眠状态,他绝对不是累的,奥尔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确信,但他就是知道,达利安现在绝对不是单纯的睡着了,可具体他是什么状态,奥尔脑子里有很多破碎的讯息飞来飞去,他却根本抓不住它们,更别说将它们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答案了。
“红龙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我所知道的狼人大战纹萨满,就算和血族发生关系,那也只是捕获了高等血族之后的享乐与羞辱。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确实出现过狼人萨满和血族陷入爱情的,但他们的关系只要暴露,就别想有好下场。”
红龙用爪子挠了挠自己的下巴:“我们那个时代正好是两族的矛盾最激烈的时候……”
“那你们那时候可真是一群蠢货。”火鸟也凑过来了,“我们那时候可是以将高等狼人勾搭过来为荣,不过萨满真没有几个被勾搭过来的,那些萨满们对我们的仇恨大到诡异。不过现在知道了,他们不是恨我们,他们是心虚。”
火鸟拍打着翅膀,大笑着。
所以如果狼人和血族之间有什么,那就必定是更久远时的基因了。有点难以想象,这么久远的东西,竟然经过了数十万年,甚至百万年的岁月,还没有从狼人和血族的血脉里抹去吗
达利安今天是没办法上班了,奥尔想陪他,但职责在身,他只能放了剧组全员一天假,去警局值班了。不过,他把彼得潘留下了。
彼得潘:“爸爸放心!我会照顾好妈妈的!”
奥丁在巡视完一圈之后,也会过来站岗的。
今天上半天一切平安,没什么大事,临近午休,奥尔已经开始琢磨一会儿回家做点什么好吃的,晚上带过去时,突然听见窗外传来了喧闹声。
透过窗户朝外看,奥尔看见了一群民众,推搡着几个人正朝警局走来。
奥尔心里顿时一紧,以为八成出大案了——普通的罪犯,鱼尾区的民众也会抓,但他们抓到之后,遇到警察时,就会放心得把人交过去了,最多两三个人作为人证跟过来,像是这么大群人马义愤填膺的,还是最近第一次。
“发生什么事了”奥尔立刻冲出了办公室,一路冲到了人一楼。
“先生!”“蒙代尔先生!”“这两个家伙偷熊!”“他们竟然对格尼毛手毛脚的!”
两个男人被推了出来,他们的衣着都像是小丑,花哨且过于宽大的衣裤,一个绿色一个红色假发,脸上满是脏兮兮的红白颜料。
这、两个、家伙、偷、熊——格尼
身躯比门板都要宽,不是单扇的门板,是双扇的。牙比普通的熊更长,能把牛的腿骨啃得咔嚓作响,就像是人啃甘蔗一样。
他们说这两个小丑偷这样一个家伙他们的体重加起来有格尼那么重吗
但也明白为什么这些民众这么愤怒了,孤儿院里的格尼,还在警局的时候,就是大家的团宠,很多孩子会节省下自己的食物,跑来警局喂它。当它在警局门口晒太阳的时候,更是经常围满了人。
格尼和奥丁以及那群警鸦完全不一样,那群贼精明的家伙,吃了东西也不会让孩子们摸上一下。但格尼就憨厚多了,小孩子们就算不小心拽下了它的毛,这个大个子也不会生气。它不是傻,最早跟人玩也是没轻没重的,把人扑在地上,压得嗷嗷乱叫什么的,曾经也是警察局一景。
但它很快知道了,人类经受不住那样的重量,立刻做出了改变,行动放得轻柔。家长们也放心让孩子们跟它玩耍,它能用巨大的熊掌托着孩子们,也愿意在地上躺平,变成毛茸茸的活着的熊毯。
孤儿院里,更是孩子们最爱的大伙伴。
红发小丑:“警官先生,请相信,我们并不是想偷那头熊。”
绿发小丑:“对对,我们完全是出于善心的!”
看出了奥尔是个管事的,两个小偷忙不迭地为自己申辩了起来,他们带着外地口音,应该是流浪到索德曼的艺人,怪不得敢在鱼尾区乱来。
“能说说是怎么样的善心吗”
“当然是为了那头熊!”“当然!当然!”
“那头熊显然很蠢,警官先生。但它的个子那么大,还住在孤儿院里,这对孩子们可是太危险了,所以我们才想把它弄走。可没想到这些家伙跳出来就打我们!”
“对!太危险了!”
他们这话说得周围的见义勇为者们,都一脸懵逼,甚至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错怪了好人。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竟然有一头这么温顺的大熊,所以当然要把它弄到马戏团去表演。’对吧”
“不不不!怎么可能呢”“呃,对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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